在網路上以Gmail為主要信箱,把其他信箱的信件都收到這個大神信箱內,然後再用可攜式雷鳥下載。為什麼要通過那麼多層才收到雷鳥?而不是直接在雷鳥設定收取三個帳號內的郵件?這裡有兩個原因.....
在2005年成立「IPEVO」自有品牌,將Skype周邊硬體產品從設計到製造全部留在台灣後,詹宏志今(28)日表示,IPEVO(愛比)將由PChome分割出去,加上之前為Skype硬體產品做工業設計的十一事務所設計團隊,總計約50人立一間獨立運作的子公司,於7月3日正式掛牌運作。預計今年實收資本額為2到3億元,其中PChome持股比例將過半。
分紅網的推出代表「消費者」在網路上力量愈來愈大、不容忽視,這話當然沒錯。然而筆者要說的是,「口碑行銷」的另一個較負面的別名──「病毒行銷」──卻往往更逼真地描述了該一行銷工具的本質。讓我們攤開來講,把這樣的「推薦-購買-分紅」的傳銷機制擺在網站經營者的策略脈絡中來看,其實平台供應者是把自身原先擔負的行銷工作大部分移轉給散佈在世界各地的網民,而在缺乏評價系統的狀況下,我們或將面對一波失控混亂的資訊新洪流──大量轉寄的垃圾廣告信、瘋狂的網路機器人自動轉貼以及充斥置入性行銷的偽推薦文章──這些疲勞轟炸我們的鉅量訊息有一個共通特點:它們皆是為了PC Home online分紅網的分紅而來。於焉,善意的「口碑行銷」終落實了冷酷的「病毒行銷」。這也許不該怪PC Home online。我們擔心的是,人心趨「利」,在紅利當前的誘惑下,誰又能保證自己看到的商品「推薦」確實是推薦方的肺腑之言,而非對方為了圖謀那○.一%至五○%的紅利而造作的違心之論?更何況,人人都能推薦,卻又沒有一個評價推薦者公信力的系統機制加以制衡,可預期分紅網將會很快地被「垃圾推薦」(很抱歉這麼說)所淹沒,隨著讀者眼球的倦怠感與推薦文章的邊際效用遞減,口碑行銷也就死了。
有關PCHome分紅網的推出,所提出的觀點。
網路家庭(8044)昨(23)日宣布推出「分紅網」服務,網友透過自己的評價及見解,成功幫助網路商品銷售,就能分享利潤
繼「皮克公園」整併到「PChome 相簿」後, PChome 將於本月 21 日再把之前推出的 Blog 服務整併到「個人新聞台」中, 並於 4 月 3 日起正式停止 Blog 的服務。
PChome推出Portal 2.0才不過半年,剛才在HEMiDEMi上就看到了Photo 2.0將被整併回原PChome相簿,如同HEMiDEMi書籤上回應所說的,我還以為應該是舊相簿一率升級到Photo 2.0享受新功能。有一點諷刺的是,看到這則消息之前才剛發現台灣Web 2.0勇士HEMiDEMi推出群組自訂版型的新功能,看起來還挺好用的。
網頁瀏覽率雖然有如電視收視率,是廠商選擇廣告媒體時的主要參考指標,然而部落格服務供應商必須尊重格主們對於部落格版面的創作主控權,不能未經同意任意插入廣告。格主們對於廣告的接受程度,一般而言都較商業網站低很多,尤其是對於塊狀廣告或是動態廣告。因此無名小站對於Yahoo!奇摩的廣告挹注程度,是否真如同瀏覽率所顯示的,會從63%上升到80%,還有待斟酌。 ..... 入口網站匯集流量的強大能力,正是Yahoo!奇摩在廣告市場的重要競爭優勢。依照Web-TV提出的市調資料,國內其他主要入口網站,在瀏覽率上遠遠落後於Yahoo!奇摩。對於這兩個市場的有效競爭而言,這不能不說是一項嚴重的警訊。
這幾天 Webs-TV、PChome Online 和 Yahoo!奇摩之間的互相放話,表面上看起來像是為台灣的「弱勢」網路業者請命,實際上雙方搶奪的關鍵資源就是廣告,而且是 web1.0、80/20 法則式的廣告。
為什麼老外除了這些還會去其他網站做其他事情,而台灣網友不會?這就好像某個東歐國家的人哪天全都吃麥當勞,你罵它說,麥當勞壟斷!不公平!是一樣的道理。台灣網友都去單一域名,並不是因為它發揮什麼從不存在的單一域名效應,而是因為台灣沒有其他好玩的網站,就如同這東歐國家裡沒有其他好吃的餐館一樣,當然大家都只吃麥當勞、只去Yahoo!奇摩啦。
雅虎?嗯,我只偶爾上雅拍。
根據跑出來的數據,雅虎奇摩佔了2006年12月份台灣網友最多人造訪的前五百個網站的推估網頁瀏覽總量的43.4%,而無名小站則是12% (七點中方向的那塊紫色的),兩者加起來還是超過一半多,上面那撮黑黑的就應該是台灣網路的長尾吧。
其實新創公司被環境阻絕,並不起於這次無名小站的併購案;在無名崛起的時候就已經註定了這一點,媒體和網站近十年來的資本化和集團化,為投資、廣告、宣傳市場帶來的排擠作用、以及吸引媒體眼光的超能力,更讓以技術和創意為基礎、但缺乏資金的新創公司幾乎沒有立足之地。
不要哭,TOM幫你秀秀
壟斷的事實基礎在於不可取代性,AT&T的電話線路能夠排擠其他家的電話線路(一家只要一條電話)、微軟的作業系統排擠其他廠商的作業系統(一台電腦同時只能執行一個作業系統,在此不包括虛擬機器)。但是一個使用者只能使用一家入口網站的服務嗎?連從無名搬家到其他部落格都可以一鍵完成,這是要從何壟斷起?
那,對在「網路廣告市場」的廣告主呢?
玫瑰,玫瑰,請不要哭(Rose是鄒開蓮的名字)。報紙上不準確的轉述絕非我的原意。一百年前一位推理小說家洪納(E. W. Hornung, 1866-1921)曾寫了一部處處嘲諷福爾摩斯的小說《業餘神偷萊佛士》(Raffles, the Amateur Cracksman, 1899),他在題詞頁裡卻說:「本書獻給柯南道爾,這是我真誠的恭維形式。」(To A. C. D., this sincere form of flattery.)的確,如果我的發言明言我對雅虎與無名小站合併的反對,這真是我真誠的對台灣雅虎(當然也就是對鄒開蓮)的肯定。
台灣雅虎購併無名小站,是否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我看起來分明不是如此。這件企業結合在台灣網路產業裡將形成好幾項服務的「絕對傾斜」,其中又以對網路廣告價格的「片面決定能力」最為嚴重,這對其他網路媒體、廣告主選擇、消費者閱聽選擇都是重大的「不利益」,卻沒有其他可以想像的整體經濟利益,這當然不是台灣網路的好消息。
鄒開蓮認為,網路世界,將由網友決定一切。我認為這種說法只說對了一半,因為當網友拱出一個新霸主後,若新霸主為所欲為,而市場又無其他足堪匹敵制衡的競爭對手時,網友頂多選擇黯然離去,等待新秩序的形成。
我看的不是兩場的記者會的本身,至少不是在這個時間點,而是環繞在這兩場記者會周圍之談論所反應出的幾個現象。
這則聲明稿的邏輯前後矛盾、顛三倒四,如果老詹事前有看過這則聲明稿,還願意就這樣流到媒體手上,實在教人對老詹的崇敬之心減去大半。
台灣除了G和Y!, 沒有人會出兩千萬買無名. 不論這件事是不是對的(學校, TANet, 賈伯伯), 沒有人會出這個價. Yam賣三億有沒有看JRCHEN或是蕭老師出來哭? 是我哭ㄟ.
這篇透徹。
我一直認為網路產業是服務業。賣服務這種事,就和畫漫畫、做遊戲一樣,是不能訴求民族本位主義的。使用者沒有理由因為你是台灣本地的業者,就一定要心甘情願地接受你的服務,不客氣地說,愛用國貨的年代已經過去很久了。我認為台灣的網路產業除了少數像黑米這樣認真經營的例外以外,確實處在普遍停滯中,只能不斷複製國外類似成功服務的外觀框架,卻沒有把經營態度也一起複製回來。
所以我的結論是,Yahoo併購無名確實可能有獨佔問題,尤其無名本身有藉助不合理利益製造競爭優勢的「黨產」嫌疑;如果台灣有FTC(Fair Trade Commission;還真的有,就是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只是權力像不像美國FTC那麼大有待觀察),是應該介入調查和檢討這筆交易,至少必須重估無名的價值和資源運用,或許像一些美國的判例將無名分割(像是blog的部份就賣給Yahoo、相簿的部份就獨立成另一家公司賣給Webs-TV啦,呵呵),以維持市場競爭的公正性。
這場記者會,到目前為止仍讓我覺得是「你們」的記者會,與「我們」無關。在記者提問的最後一個問題上,旅遊經的查理王有點出這個觀點,也獲得記者會上蕭景燈先生(之前蕃薯藤營運長,現在的新身份我就不知道了)的正面回應。但很遺憾也很不可思議的,在Webs-TV上的「反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事業結合」活動官方部落格成立到寫這篇文章已超過24小時,記者會影音檔上傳到現在將近8小時,我找不到任何留言的可能,這會不會太匪夷所思。
長期的媒體訓練告訴我一件事情:「重點不在於你看到了甚麼,而是在於你沒看見甚麼」,在這張圖中,我沒有看見Google.com,就算創市際的資料中認定Google.com的瀏覽網頁率不到1%,至少也該列出來以昭公信吧?不然誰能知道這百分比的分母包不包括Google.com呢?對了,我也看不到中時電子報與蘋果日報網站。
當到達率超過百分百,會出現黑洞。
面對Yahoo!奇摩與webs-tv等競爭對手紛紛藉由併購擴大經營版圖,B&Q、家樂福等實體通路也先後搶進線上購物市場,國內電子商務龍頭,PChome決定按照自己原有步伐,加強服務品質與內容,穩健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