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南韓首爾市政府擬將市民普遍食用的狗肉納入畜產項目,引發大量的抗議,連台灣也有許多動物權、動物保護團體起而響應,在媒體上大量曝光。
關於狗到底可不可以吃,已經爭論多年。網路上有篇文章名為「吃狗是錯的,只因為我喜歡狗」(出自「郭榮彥的部落格」),表達了一位具有思辨能力的愛狗人士內心的矛盾:他愛狗,為了尋求能支持自己觀點的論述,該文作者特地去上了動物權的課,但是他從動物權與動物福利兩方面討論,都找不到理由解釋為什麼豬牛羊可以食用,但是狗不可以。最後他只有訴諸感情:只因為我喜歡狗。
台灣的媒體在報導這項意見時,清一色偏向反對吃狗肉的立場。以一個立法明禁吃狗肉的社會來說,反對吃狗的主流意見得到較大篇幅,是可以理解的現象,但以符號學的角度來看,媒體呈現種種反對吃狗肉的理由,其實都是迷思。
最具代表性的一則,是中國時報4月10日具有小社論性質的短評「阻韓吃狗肉」。其中的理由包括狗權如同人權是普世價值、狗是人類的好朋友,並將吃狗與虐狗畫上等號。最後指責人吃狗是背叛朋友、人性墮落。吃狗肉這個符號,在此承載了不文明、缺乏人性的意義。
食物與文化密切相關。李維史陀的二元對立理論,就是從對食物的觀察出發。一個物種能不能成為食物,以及對於不熟悉的食物產生抗拒或厭惡,都是文化建構出來的。所以昆蟲、鼠類、貓狗這些在某些文化中不能食用的物種,是因為文化而被排斥,而不是這些生物不具備人類可攝取的營養素。
現今的世界由歐美白人菁英主導,凡是食用上不了歐美人士餐桌的物種,一概被以怪異、噁心、野蠻的眼光看待。吃狗肉行為在歐美文化圈罕見(不是沒有),但在中國、越南、韓國都視為平常。反對吃狗肉,其實是一種文化上的優越感與沙文主義。
由這個脈絡來理解,就可以看出來台灣媒體一面倒反對吃狗肉,除了對狗的感情因素,恐怕還有對歐美價值觀的依附崇拜,以及相當成份的反韓情結。越南人同樣吃狗肉,市場很容易買到,卻不見台灣媒體或動保團體去關心一下。
另舉一例:蝸牛如果出現在法國餐廳的盤子裡,被視為珍饈美食;出現在東部原住民的飯桌,媒體就解釋為窮人沒錢買菜。這些都是文化偏見。
刊登於2008.4.18台灣立報2版



